四川省内江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9.2)
四川省内江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20170829007,20170829036)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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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9007 20170829036 |
内江市资中县新桥镇“资中县森林王子野猪养殖场”在新桥镇国营林场(禁养区)经营多年,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资中县 | 其他 |
2017年8月30日,由市林业局牵头,市环保局、资中县政府、资中县农林局、县国有林场等相关人员到资中县新桥镇“资中县森林王子野猪养殖场”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1、养殖背景:2013年,资中县国营林场与养殖场凌书刚签订租赁协议,将资中县国营林场白云山工区6林班约500亩林地租赁给凌书刚用于林下养殖,2014年至今,凌书刚在该区域内从事林下羊猪混养。 2、养殖现状:经现场调查,该场圈舍面积455.4平方米,现养殖野猪61头。该养殖场在大山坪养殖野猪近5年时间,养殖场没有修建化粪池;部分野猪敞放、粪便排泄在林内。 3、该养殖场的养殖方式属于放养,规模较小,环保局认为其建设和生产无需环保部门审批同意,且养殖场的猪粪便和尿液四处分散,作为肥料被周围的林木植被吸收,不存在污水排放,环保部门无法从污染防治的角度进行取证和处罚。 |
是 |
1、8月31日,县国有林场与凌书刚达成养殖场自行关闭协议,凌书刚承若于2017年9月3日前处理完养殖动物,确保在2017年9月6日彻底关闭并撤除所有建筑物。 2、9月1-2日,养殖场对养殖动物陆续进行搬迁和处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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