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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15-07-21 【字体: 来源:市林业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事项名称 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服务指南
收    费 网上受理
事项属性 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审批时限 承诺件
审批方式 单位办结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材料预审 0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 申请办理人
实施主体 bet365体坛即时比分
办理地点   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一)联系电话  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0832)2176715   (二)网上办事大厅  内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xzfwzx.neijiang.gov.cn/   bet365体坛即时比分:  http://www.lzbcyjs.com/   (三)投诉电话  内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0832)2173022   bet365体坛即时比分:(0832)2179063
备    注   一、申请材料  (一)《木竹材经营加工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sczw.gov.cn下载); (二)拟经营加工木竹材来源情况说明; (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技术人员、检尺人员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五)土地及房屋证明。 (六)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延期的,需提供四川省木竹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延期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地址、从业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检尺人员数量、规模、产品品种、设备设施、年消耗木材数量等)和申请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持证人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技术人员、检尺人员由林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及证书复印件;原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丢失或损坏要有情况说明,并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证明;当地市州、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延期的审核意见和企业经营期间守法经营情况材料。 (七)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规模、范围许可事项变更的,需提供四川省木竹材经营加工规模、范围变更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地址、原产品种类,变更后产品种类、原生产规模、新增规模、原年消耗木材数量,新增年消耗木材数量,变更后年共需木材数量,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检尺人员数量等)和申请表;变更后企业自有森林资源状况(企业自建工业原料林基地数量、达产时间、产出数量)、企业收购原料区域内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等数据(主要依靠省外收购木材的,必须具有可持续性依据)等内容的原料来源说明;原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技术人员、检尺人员由林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及证书复印件;土地及房屋证明。 (八)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其他事项变更的,需提供(1)基础材料:四川省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变更事项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地址、变更事项及原因)和申请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持证人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技术人员、检尺人员由林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及证书复印件;原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丢失或损坏要有情况说明,并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证明;当地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2)按变更事项不同应提供的材料:1、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书应加盖原企业印章;如是股份公司性质的,要提供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与会股东签字、个人印章(或手印)、公章;有上一级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在权限范围的批文。2、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份公司性质的要提供股东大会会议纪要或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协议、与会股东签字、个人印章(或手印)、公司章;原法定代表人与新法定代表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有上一级单位的,提供其权限范围内的任命文件。3、变更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地址的,提交当地土地、房屋使用证明,以及当地建设部门规划选址的意见。跨县级行政区域迁建的,按新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市政务中心林业局窗口提出申请并附前述材料;   (二)市林业局进行审查并征求市林业局意见。审查合格的,核发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必要时组织现场查验(限2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需要转报省厅审核的,由市林业局出具审核意见,后由申请人向省厅审报。  (三)申请人凭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三、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查验时间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查验时间20个工作日)。
审批条件
审批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设立木材加工厂及省林业厅直属企业需经营加工木竹材的; (二)有合法的木竹材来源; (三)经营加工地点和规模符合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森林资源的承载能力等作出的规划和布局; (四)有相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和人员。  (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无违法经营加工的不良记录。  二、审批决定证件  《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应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 类型 种类
1 bet365体坛即时比分办事指南(定) 电子 法人(党政机关) 示范文本
许可依据
序号 文件标题 涉及条款 发布时间 文件类型
1 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服务指南 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主席令第17号发布)第三十六条:“林区木材的经营和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第三十四条:“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   (三)《四川省绿化条例》(2002年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六条:“禁止无证经营加工木竹材和收购无证木竹材。经营加工木竹材的单位和个人或以木竹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凭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四)《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1999年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条:“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设立木材加工厂,必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批准设立的木材加工厂,允许加工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采伐的林木,以及人工林采伐的林木和天然林保护范围外合法购进的木材。”   (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7〕250号)严格规范对木竹材经营加工单位设立的审核审批中,第三款审批权限的第一条:“加工木材的单位或个人和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单位或个人设立木材加工企业,由省林业厅审核批准并由省林业厅核发《四川省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为方便当事人,实行分级审核批准,设立或扩建年消耗木材15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加工企业,由市(州)林业局审核批准;设立或扩建年消耗木材15000立方米以上(含15000立方米)的木材加工企业,由省林业厅审核批准。”第二条:严格规范对木竹材经营加工单位设立的审核审批中的第六项“核准期限:《四川省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的有效期限为3年”。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015-07-21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