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2017年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指引
发布时间: 2017-09-20 【字体: 来源:市林业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两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2、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参见下图)

  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依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的成本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行政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